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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文學・讀書人】世界已經夠黑白了──前檢察總長邢泰釗談閱讀、辦案與想像力
記者・蕭宇翔 編按:鏡文學《文學新聞》推出「讀書人」系列,每四週一篇,邀訪各領域的重要人物,談談成長、求學到現在,一路影響人生選擇的閱讀經驗。本期「讀書人」是今年五月卸任的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四十年檢察官生涯裡,他從地方命案、選舉查賄,一路辦到政商金融大案;任內曾為含冤辭世二十多年的「諸慶恩案」提起非常上訴,這樁冤案最終獲得平反。邢泰釗在司法體系中格外特殊,他不只辦案、寫書,也長年親自組織團隊、編刊物,把散落的案件與知識整理成書;近年又推出法律兒童繪本與桌曆,帶著最高檢察署首次參加臺北國際書展,並親自擔任說書人,與作家對談《卡拉馬助夫兄弟們》這本圍繞著弒父案與錯誤審判所展開的經典小說,探討「罪」的意義。從卷宗、時事雜誌到《聊齋》,他相信閱讀能成為「認定事實」的知識底蘊。問他閱讀如何影響辦案,他主張以想像力提出假設,用聯想力勾稽資料,再以好奇心,與對人情世故的理解追索真相。這位特別的檢察官,為何相信辦刊物能夠影響人?又是如何把閱讀練成辦案的內功?請見本次深入專訪。(特別說明:「讀書人」系列於 9/7刊出臺北市長參選人沈伯洋專訪的同時,已同步邀訪另一位參選人蔣萬安市長,隨後提出平易近人的題綱,只是目前尚未獲得安排。)(最高檢察署在今年臺北書展的攤位吸引眾多人潮。資料照。最高檢察署提供) 邢泰釗小檔案出生:1958年生於宜蘭,1961年搬到高雄大樹鄉無水寮,九歲時遷居鳳山學歷:中興大學法律系學士、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司法官訓練所第24期結業經歷:第12任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法務部政務次長、臺北與全臺各地地檢署檢察長,以及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主任邢泰釗年表1958 出生1981 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法律系畢業1985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畢業、司法官特考及格1987 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班第24期結業、分發彰化地檢候補檢察官1993 任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承辦十二起中華民航劫機來臺案,包含黃樹剛、劉保才等案2000-2002 任臺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指揮偵辦北市警察擄妓勒贖案,並參與偵辦前立委羅福助相關案件2002-2007 調升高雄高分檢檢察官,借調內政部警政署擔任政風室主任;任內帶隊查獲當時規模最大的百家樂職業賭場,並查辦警察違法經營應召站等重大警紀案件;同時創辦《日新法律半年刊》2007 出任雲林地檢署檢察長2008 出任屏東地檢署檢察長2010 出任高雄地檢署檢察長;任內率隊執行五都選舉查賄,績效獲評全國第一2011 調任金門高分檢檢察長,被質疑為「明升暗降」。任內,他研讀外國法學資料,帶領小型團隊編纂司法史與實務出版品,建構臺灣本土法學方法論2015 調任花蓮高分檢檢察長2016 5月出任法務部政務次長,7月接任臺北地檢署檢察長2016-2020 任臺北地檢署檢察長期間,督導偵辦樂陞收購詐欺案、第一銀行ATM盜領案、中信金購地案、遠雄集團大巨蛋收賄案、史上最大量古柯鹼運毒案、馬英九三中案及總統私菸案等重大案件2020 出任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整合跨轄區偵查資源,督導毒品、金融、資通與國家安全犯罪案件2022 以歷年最高票獲檢察官協會票選第一名,隨後獲總統提名並經立法院同意,出任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2026 5月7日任期屆滿卸任,結束近40年的檢察官公職生涯 一、第一件事就是把沙發搬走沒有公開的歡送會,沒有紅布條、致詞和鮮花,今年5月7日退休那天,前檢察總長邢泰釗低調離開最高檢察署,結束了40年的檢察官生涯。辦案素有強悍果決之稱的他,在體制內卻是內斂謹慎、貼壁而行。「我離開每個服務單位,都要求不要舉辦歡送會。首長的工作績效如何,同仁心中自有評價,舉辦歡送會意義不大。何況,這次總統提名接任的檢察總長人選,立法院並沒有通過,此時更不宜舉辦歡送會了。」我們與他約在鏡文學訪談,他的穿著並不因為已經卸任四個月而更悠閒,襯衫打上了領帶,左右肩各揹一只布書袋,裡頭裝滿書籍和資料。兩袋重量相近,垂在身體兩側,像挑著一座隨身攜帶的司法天秤。訪談原訂兩個小時,最後談了五個半小時。臨走前天色還亮,我們問要不要替他叫車,他連忙婉拒。邢泰釗從不讓外人知道住處,連國家派給他的歷任司機也不知道。他只讓送到住家附近,他再自己走回去。檢察官經手的案件牽涉利害,有人可能上門恐嚇、報復,也可能藉送禮行賄;更難防的是,對方故意留下現金或物品,再反過來指控司法官收賄,到時百口莫辯。「檢察官是處理別人是非的職業,也很容易沾染不必要的是非,所以謹慎為要。我都跟孩子說絕對不能帶同學回家。」早期鄰居都不知道他的職業,有次被問急了,他只好說自己是某所小學的老師。今年五月卸任以前,他做了四年的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是全國檢察體系最高位置。在此之前,他已在全臺各地的檢察機關工作三十六年,從命案現場、地方犯罪,一路辦到政商與金融大案。一般檢察長的辦公室都擺著會客沙發,他每到一個新的機關履任,第一件事就是請人把沙發搬走,換一張大長桌,方便與人討論、攤開資料。卸任前,再把沙發搬回來。「我只不過是恢復原狀,讓後來的人自己選擇。我不想讓人家覺得我很霸道,胡亂改變環境。」我們沒有告訴他,這次在鏡文學的錄音室訪談,攝影團隊為了讓畫面乾淨,原本撤走了桌子,放了沙發;臨到採訪前,想到他的習慣,又搬了一張大桌回來。桌子很快就派上用場。我們在訪綱裡提到,聽說他愛讀《聊齋誌異》,他便帶來兩種版本,連同自己參與籌畫的司法刊物和主題桌曆,擺滿一桌。過去40年來,邢泰釗常常一天待在辦公室16個小時,早上大約8點進去,晚上11點左右才離開。他的生活很樸素。一名資深司法記者記得,「邢泰釗的辦公室總放著一壺檸檬水,檸檬片從早泡到晚。他辦案忙,常常顧不上吃飯,就叫麥當勞。」邢泰釗聽了回答:「那是因為有記者來,才叫麥當勞一起吃。麥當勞還滿貴的。」待在辦公室不全在辦案,他也讀讀書、編刊物,構想下一本書。他編的《日新司法年刊》聽來枯燥,其實有趣。2003年,他在警政署擔任政風室主任,單位只有十幾人,卻要面向全臺七、八萬名警察。除了公文和法令宣導,還能用什麼方式影響警政風氣?他的直覺就是辦刊物。一辦11年的《日新》,以法律推廣為定位,內容五花八門,有名人專訪、法理學、法醫常識、社會案件的探討,還有英文練習、面相學和笑話。邢泰釗自己發想主題、邀稿、校對,對字體、排版、用字都非常要求,送印後還派一位警察同仁到印刷廠看印,以防任何閃失。受訪的資深司法記者也提到,刑泰釗很重視美感:臺北地檢署的走廊過去曾堆滿電腦主機、螢幕等雜物,他上任以後全部請人清理,改掛畫作。「這些藝術品也不是說多名貴,都是矯正署、監獄受刑人做的。他就拿來,幫它打燈。」邢泰釗帶團隊採訪的名人,並不限於法界,反而是他自己好奇、想學習的跨界人物,包括:企業家嚴長壽、名探李昌鈺、布袋戲大師黃俊雄、詩人余光中等。當年為了採訪臺積電董事長張忠謀,他足足準備了兩個月,通讀資料、規劃提問,紮實一如辦案。2010年,他帶著幾位檢察官、司法官同仁到高雄大樹的佛光山寺,專訪星雲法師。當時佛光山因為大規格迎奉佛牙,引發社會上一些討論。他準備了困難的問題,想好好向星雲法師請教,例如,「韓愈在〈諫迎佛骨表〉裡談過,這有費力耗財的問題。到了21世紀,我們還要盛大地迎佛牙嗎?」未料邢泰釗率眾來到佛光山的客堂時,星雲法師氣場強大,身邊眾人都不自主地跪下,邢泰釗微微掙扎後仍堅持站著,「我很尊敬他。但我那天是想去做學術研討的,必要時還準備辯論。我一跪,後面怎麼跟他討論?」後來確實頗有「小扣小鳴,大扣大鳴」的效果,邢泰釗說,在他的一番刨根問底之下,雖然氣氛無法以融洽形容,但星雲法師仍耐煩地回答釋疑,訪談結束後,還送給他「青天白雲」的親筆書法,並稀罕地蓋了四個印,「我也不以為意。後來有人跟我說,捐款一百萬都未必有幅墨寶,我嚇一跳。」一千多年前,韓愈因為那篇反對迎佛骨的文章而觸怒皇帝,險些被處死,最後遭貶潮州。採訪星雲一年後,邢泰釗從高雄地檢署,被調往金門高分檢。外界認為這是因為他在高雄大力查賄,才遭「流放外島」。檢察官協會還為此發表公開聲明,質疑法務部。「金門天氣冷,我一個人,朋友也少,有天突然收到一大箱泡麵、餅乾和書,原來是星雲法師看到電視新聞,託人寄東西來。我就一邊吃他寄來的泡麵,一邊看他的著作。我曾當眾與他辯駁,他不但沒有懷恨,還關心我。我們訪問一個人不只是得到一篇稿子,還能看見一個人的胸襟、行事和氣度。」職務每隔幾年就調動,編刊的習慣卻始終跟著他。到雲林、屏東、金門就任,便在不同地方繼續發想《日新》;到了最高檢察署,又以《最高檢察論壇》的形式延續。受訪的資深司法記者說,編書並不只是邢泰釗的興趣,更可以看出貫穿他整個司法生涯的志向。他反覆整理案件實錄與偵查要領,希望幫助同行辦案更有方法;也推出童書、公仔、訪談錄,為的就是想讓外界更了解檢察官的工作。「不管被貶官,還是在高位,他都沒有放棄。」辦刊物辛苦,還有人說他「不務正業」,他幾度想過放棄。就在他準備放棄時,臺大圖書館打來電話,詢問新一期為何還沒寄到;館內早已替《日新》留了一個專區。多年後,現任警政署長張榮興又告訴他,2006年考分局長班時,《日新》內容紮實,給他很大助益。「他跟我講過幾次這件事,可能是客氣話,但他確實有讀。」這兩年,邢泰釗更把司法讀物編成《2026神探公益桌曆》,選取十二部經典作品,每月介紹一個故事:從俄國的《卡拉馬助夫兄弟們》、英國的《時間的女兒》,到北歐的《龍紋身的女孩》、日本的《嫌疑犯X的獻身》,也收進討論人工智慧審判的電影《人造正義》。每頁搭配插圖、故事情節和法律觀點,最後再連結回檢察實務,他希望小孩和大人都能讀出樂趣。 (邢泰釗出席臺北國際書展,推動最高檢察署與臺灣犯罪作家聯會合作,規劃8位檢察官與12位犯罪推理作家對談,跨越北中南辦理講座。最高檢察署提供)邢泰釗1958年生於宜蘭,三歲時隨教書的父母搬到高雄縣大樹鄉無水寮(今稱「水寮」),顧名思義,那是偏僻的旱田,只種得出地瓜、樹薯和鳳梨。或許是出身鄉間,升學壓力不大,邢泰釗滿滿的好奇心得以發揮。「我天天到泥巴地玩,什麼都不懂。到九歲,父親帶我們搬到鳳山,住進教師宿舍,我才開始接觸到有趣的書。」教師宿舍的鄰家孩子們喜愛閱讀,常常傳閱刊物。當時鄰居幾位小孩流行閱讀青少年雜誌《王子》,他借看後回家便吵著要父親訂閱;後來小朋友又介紹他看東方出版社的《叢林奇談》,講一個小孩毛克利,從小被狼群收養,長大後帶領狼群,去對抗叢林裡的野獸,「小時候因為鄰居小孩介紹,讀這些才開了眼界,發現原來有那麽多書,世界是那麼精彩。」十餘年後,已是大學生的他在台北火車站附近補習日語時,才知道站在桌前的這位台灣日語補習界鼎鼎大名的劉元孝先生,正是這本《叢林奇談》的譯者。如果沒被告知,譯者都不知自己譯的書對一個孩子的影響有多大。教師宿舍的鄰家孩子們喜愛閱讀,常常傳閱刊物。青少年雜誌《王子》當時幾乎大家都有。他借來翻閱,回家便吵著要父親訂閱,後來他又讀到東方出版社的《叢林奇談》,講一個小孩毛克利,從小被狼群收養,長大後帶領狼群,去對抗叢林裡的野獸,「小時候讀這些,才發現這個世界真是精彩。」父親畢業於開封師範學院,曾創辦一所小學,母親則畢業於臺北女師(今日的臺北教育大學),兩人都是教師,卻很少管他讀什麼。同學、鄰居的影響反而更大。「鄰居小孩都很有各自的性情風格,也都愛閱讀,同儕間互相感染,讓我嚮往,也開始好奇:為什麼別人說的,很多我都不知道?」二、周遊列國,坐在別人教室的第一排愛上閱讀後,邢泰釗不只培養出好奇心,還做出了違背眾人期待的決定。1970年代,南部學生缺乏學習英文的環境,升學要靠數學爭取機會。當時成績好的男生大多讀理工組,邢泰釗的數學成績不錯,卻選擇念法商。「不要說我父親,連同學都擔心,甚至覺得我有些可憐。怎麼跑去念社會組?以後可能窮困潦倒。」但他看見班上真正有物理天分的同學,知道自己再怎麼努力也很難超越。「如果去念工科,將來可能只是個二流工程師;不如走自己喜歡的路。」那時的他甚至有些文學式的浪漫想像:「潦倒了,就看看《聊齋》,淒苦一點也不錯。」後來他考進了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法律系,也就是今日臺北大學法律系的前身。當時律師高考錄取的名額很少,曾有一年只錄取不到十人;臺灣前途未卜,社會對兩岸戰爭仍有恐懼,家境較好的學生往往準備英文、出國留學,到了美國便不再回來。相較之下,法律只適用於本地制度,來念的多半是中南部學生。來到臺北,他才真正感受到南北差距。北部學生更早規劃好人生路,南部學生連世界怎麼運作,都還在摸索。「離家以後,分分秒秒都是錢。吃飯要錢,搭車要錢,住人家的鐵皮屋也要錢。時間就是成本,所以我們可能比較用功。既然花了這麼大的代價來,總不能什麼都沒有學到。」中興法商的課不能滿足他,他開始打聽臺北各校有哪些名師。臺大、政大、東吳、輔仁,他都旁聽過。「既然來這裡念書,當然就要學最好的、聽最好的。我幹嘛被綁在一間教室?」偏偏中興法商點名嚴格。曠課到一定時數,該科就要掛零,兩科零分就不能畢業。有些老師習慣下課前點名,邢泰釗和幾名同學摸清規律,先到外校聽課,算準時間,再一起搭計程車趕回。「那時候計程車還算便宜,一個人出十塊,趕回來點名。後來我看到,當年一起湊錢、坐計程車的那幾個,發展都不錯。」他尤其常去臺大旁聽。當時日間部一大早來上課的人不多,班代表看見有人願意來聽課,還招呼他們坐到第一排。洪遜欣、韓忠謨、王澤鑑等名師都在臺大授課,「為什麼是名師?名在什麼地方?」他不只聽課,也觀察不同學校、師生的風氣。有些女同學的筆記又快又好,字跡工整,像印好的書,他鼓起勇氣借來影印,沒想到對方大方交給他。「我問什麼時候要還,她說隔天再給她就好,連我的名字都沒有問。我那時候覺得,臺大學生真有度量,因為有自信。」大學四年,他幾乎都在各校旁聽。服完海軍預備軍官役、考上法律研究所後,他又繼續聽了一、兩年。前後五、六年間,他在臺北「周遊列國」。課堂之外,他也讀《論語》、《戰國策》、《文心雕龍》等國學經典。「當時沒有什麼目的,只是愛讀。可是事後回想,對我影響最深的,反而是這些。」(邢泰釗帶來的《聊齋》,上頭充滿劃線與筆記) 古書文字精煉,特別令他著迷。邢泰釗曾看過一名日本人在中國長住二十幾年,接受電視台訪問,說感觸最深的便是讀到《論語》,並當場用日語讀了一段:「廄焚。子退朝,曰:『傷人乎?』不問馬。」孔子退朝回來,人家說馬廄燒起來了,他先問人有沒有受傷,沒有問馬。「比如說你開一部保時捷,車子撞到了,很多人下來先看車怎麼樣,才看人。一場火災下來,孔子是先問人命,不看財物。這麼一件事情,十二個字便寫完了。」馬在當時被視為財物,也許不能怪孔子,因為今日的臺灣,即使是家中寵物在法律上仍被視為財物。不過對於刑泰釗來說,儒家擅長化繁為簡、微言大義,又主張「物有本末、知所先後」,這些都帶給他深刻的影響。檢察官雖靠法律入行,但到了工作現場,大部分在做的卻是「認定事實」。邢泰釗說,「尤其一審法官、檢察官的工作,八、九成都是查明事實。法律只占一、二成。」查明事實,需要對金錢、職業、人情和地方社會有所了解。他說,「一個社會線記者來當檢察官,說不定比一個初出茅廬的法律系畢業生做得更好。記者經驗多、資料多、眼線多,可以諮詢的管道也多。只拿一本六法全書,對辦案幫助有限。」邢泰釗剛畢業,被分發到彰化地檢署,第一天報到就碰到一件命案:1987年,員林一名媳婦教唆兒子與同學殺害公公。死者是地方上的大地主,名下有上億元不動產,家族龐大。「到了現場,訓練所教過什麼,幾乎都想不起來。教得愈複雜,臨場愈不可能照本宣科。」他初到彰化,雖會講臺語,訊問時仍不夠精準。嫌疑人一概否認,死者周遭親友和關係人也說不出個所以然。「否認以後,你要怎麼繼續談、突破人家心防,才是真正的考驗。」面對龐大財產,警方最初懷疑命案與竊盜或財務糾紛有關。眾人反覆推敲、討論,反而一度迷失方向;最後,邢泰釗回到最初的直覺,沿著大家族遺產的分配追查,才找到突破口。「有時反覆深思、與人討論後的方向,反而不對,這時候就要回到直覺。」多年後回看,他說所謂直覺也並不神祕,其實就是大量閱讀、觀察,累積人生經驗後,現場形成的反應。然而,留在心中最久的,往往不是順利破獲的大案,而是沒有找到兇手的案件。1995年,臺北夜店文化方興未艾。一名二十歲的女學生從臺中北上租屋打工,一邊學英文,一邊存錢準備出國。一天夜裡,她在夜店搭計程車返家時,遭人嚴重毆打、侵害,身體以棉被包裹,由計程車載到臺北市撫遠街路橋下棄屍。邢泰釗到現場相驗,遺體面目全非,法醫根據外觀初步研判,誤判死者為三十歲,且曾經生育。解剖後不久,死者的母親從臺中跑到臺北陳情,在臺北地檢署五樓,手上拿著數本雜誌哭訴,上頭不僅刊出了女兒的遺體照片,還把她寫成不檢點的女孩。案件沒有偵破,死者的隱私卻外流了。邢泰釗至今記得那哭聲。 三、可以預見,不能有成見大學時,邢泰釗在臺北各校「周遊列國」聽課;成為檢察官後,他又在各地檢察署之間移動。回憶起各地案件,邢泰釗簡直是行走的犯罪地理學資料庫。桃園有盜採砂石、賭博性電玩,還有人寄來炸彈賀卡恐嚇檢察官;彰化的中小企業密集,早年出現大量的仿冒皮包、衣服與鞋帽;雲林有病死豬、病死牛流入市場。苗栗違法開採矽礦、屏東有野生動物的保護、金門則有小三通、海關與兩岸貿易的灰色地帶。到了臺北,則充斥著違反證券交易法、公司法、商業會計法、銀行法等白領犯罪案件。邢泰釗時時刻刻都敦促自己要學習新知,不能懈怠。(民國75到80年間桃園賭博性電玩猖獗,歹徒以炸彈賀卡恐嚇司法人員,此為實物照片。圖出自《桃園地檢署署誌》) 他常讀時事雜誌如《今周刊》、《商業週刊》、《壹週刊》、《鏡週刊》等,不是為了八卦娛樂,而是透過人物與政商動態,來了解人脈關係網、累積社會常識。「卷宗裡講到某人負責收錢,是個容易被忽略的名字;但如果你知道,這是議員的弟弟或司機,就可能爬梳出背後的關係。」他常以土地比喻資料,一定要經過開發才有價值。「土地不開發,就是荒山野嶺;資料也一樣,卷宗一定要詳讀、整理、分析。」三十多年前,邢泰釗在桃園擔任內勤檢察官。警方從八德移送一名經營賭博性電玩的男子,卷上記載現場只有十幾臺機器。男子繳不出兩萬元交保金,過了兩天才由朋友出面保釋。「我覺得奇怪,為什麼只辦這麼小一家?怎麼不辦大的?如果是老闆怎麽可能兩萬元都拿不出來,這個人可能根本不是老闆。」他把男子找來訊問,果然只是受命頂罪的人頭。現場實際擺放的電玩也不只十幾臺,警方移送這件小案,僅為應付上級。真正的老闆要他頂罪,出事後卻沒有立刻保他,害他多關了兩天;男子心生不滿,反而成為案情的突破口。沿線追查,竟牽出警察貪瀆。「檢察官手上的事情那麼多,這種小案很容易就結掉。你願不願意晚上十一、二點到派出所,把卷仔細看完,把人親自找來問?當然大部分嫌犯不會承認,但你不問,怎麼會知道?」辦案需要想像力,先從可疑的跡象,猜測拼圖大致的方向。也需要聯想力,把分散的人名、日期與金流串起來;最後還要有好奇心,追問那些看似尋常之處。「不逆詐,不億不信,抑亦先覺者,是賢乎!」邢泰釗談偵查,幾次引用《論語》的這段話:不要預先認定別人要欺騙自己,也不要憑空猜測別人不守信用;但若對方真的存心欺瞞,又能預先察覺,這才是高明的人。「辦案也是一樣,檢察官尊重被告,讓他把話說完,不羞辱或逼迫他;但證據要準備周全。等他陳述完,再把錄音、帳冊拿來仔細核對。」「有的人還會生氣,說:『你有錄音,怎麼不早點拿出來?』害他說了一番謊話。可是假如一開始就把錄音摔在桌上,他也可能說你威脅他。辦案的困難就在這裡。」因此他說:「可以有預見,但不能有成見。」偵辦重大案件時,邢泰釗會先安排一名「魔鬼代言人」(The Devil's Advocate),專門站在被告或辯護人的立場,攻擊團隊已經相信的結論。愈多人認為答案顯而易見,愈需要有人提出反對意見。他最近又從同仁分享的重量訓練經驗裡學到「肌肉代償」一詞:做臀肌的肌肉訓練時,因為臀肌本身無力,身體便調動其它部位來幫忙,久而久之,反而造成小腿外側的肌肉緊繃,引起新的痠痛。「檢察官辦案也是一樣。原來的問題沒有精準處理,就不斷找其他方法代償,最後在完全想不到的地方引爆危機。基本功沒有練好,迴避一個問題,往往會製造更多問題。」一次討論案件,辦案團隊看見影像中被交付的禮盒,有人斷言裡面一定是贓款。邢泰釗反問:「你怎麼知道是錢?」對方說,一看就知道,如果不是錢,雙方何必相約見面?邢泰釗卻認為,在眾目睽睽之下交付贓款,反而有違常理。然而對方意見堅決,他便再問:「一百萬元的千元鈔票,大概有多重?」對方答不出來。邢泰釗告訴他,新鈔是1.01到1.05公斤,自己多年前曾在郵局秤過。「既然認為是錢,就必須有所根據。因為接下來可能要搜索、扣押人家的東西,不能只憑『一看就知道』。」檢察官必須與警察、調查官、證人及各行業專家合作。若只用職權壓人,對方表面服從,心裡並不信服。「所以要通曉人情,光靠威逼沒有用。萬事要靠溝通,也要靠專業。」如此縝密周延的辦案風格,替邢泰釗帶來強悍的名聲。他督導高雄地檢署查察2010年五都選舉賄選,選前數月,雄檢便率先查獲七件市議員、里長買票案件,聲押兩人。邢泰釗在高雄任內一年多,共起訴26名涉及賄選的南部立委、議員與鄉鎮長,查賄績效名列全國第一。隔年,他從高雄地檢署檢察長調任金門高分檢檢察長。表面上,職位從一審上升到二審,管轄範圍卻只剩金門、連江。外界將前一年的查賄與這次調動聯想在一起,稱之為「明升暗降、政治流放」;法務部則否認調動涉及政治力量。邢泰釗到了金門,一待就是三年九個月,堪稱在地服務任期最久的檢察長。在金門編了四本書之後,他覺得可做之事已不多,一度想掛冠求去,離開檢方去編書、研究法理學,結果遠在臺灣本島的妻子朱富美(目前為大法官),聞訊立刻搭機趕往金門,與他徹夜長談,提醒他莫忘當初決定做檢察官的初心,他才打消去意。「2011年初到金門時,島上還留著一點古味,有許多廢棄老屋,牆垣傾塌。南洋、日本運來的瓷磚散落一地,百年風吹雨打,紅磚仍紅得發亮,感覺就好像到了《聊齋誌異》的現場。」他拿著書,在現場讀,也許是感受到蒲松齡當年困頓失意的心情,想著自己是不是應該寫一本《金門誌異》?邢泰釗尤其喜歡聊齋裡的〈黃英〉。菊花精與酒友暢飲,醉倒在菊畦,性情所至,竟變回一株高及人身、搖著十餘朵大花的菊花。後來人類朋友不慎將它拔起,竟枯萎而死。「《聊齋》寫出一種淒美,它講人心之惡,也講人性的美;有時還寫出一種信賴,跨越種族之間的友誼。那些鬼怪與人交好,甚至讓你覺得,妖怪比人可愛。」原是人生低谷的金門歲月,他帶領全署只有12人的小隊伍──包括司機與工友──研讀法學資料,整理司法實務,陸續編纂四本書。他發覺臺灣法學長期仰賴翻譯外國理論,卻缺乏從自身案件出發所建立的方法論。今年四月,他終於出版了《臺灣法學方法論壇精粹》,結合學界與實務界的觀點,為這條本土法學之路打了頭陣。離開金門後,他又被派到花蓮高分檢,前後沉澱五年。2016年政黨輪替,他進入法務部擔任政務次長,不久接任臺北地檢署檢察長。2018年地方選舉期間,北檢又創下轄區查賄紀錄,選後提起八件當選無效之訴,最後八件全數勝訴確定。其後,樂陞案、遠雄與大巨蛋相關案、馬英九三中案與總統私菸案,不分藍綠,相繼進入北檢。辦到最後,國民黨指責他是民進黨的,民進黨指責他是國民黨的;媒體稱他「拚命三郎」、「辦案悍將」;也有人以「邢家軍」質疑他的用人與權力。邢泰釗總結那段時期,「不要因為一審有罪就得意,也不要因為無罪就沮喪。很多案件多年後回頭看,會有不同評價。我能做的是把起訴書、判決、答辯等資料盡量公開,讓歷史裁判。」 四、世界已經夠黑白了有些案件,等了二十多年的歷史,才有重新裁判的機會。1997年,臺南富商翁茂鍾家族的「怡華實業」因投資失利,積欠法國巴黎銀行946萬美元,銀行經理諸慶恩負責替銀行追討債務,卻反遭指控以不實定存單追債,2002年二審被判有罪。諸慶恩始終主張清白,隔年在官司與鉅額求償的壓力下過世,年僅37歲,留下妻子和兩名年幼女兒。諸慶恩死後,翁茂鍾在訴狀中,將求償金額擴大至五億多元,主張諸慶恩嚴重敗壞了「怡華」的商業信譽。諸慶恩的妻子在承受巨大打擊下,為了不拖垮家庭,依法辦理了拋棄繼承。後來,法律上的繼承順位又轉移到當時年僅小學及幼稚園的兩個女兒身上。2004年,歷經纏訟後,法院才判決諸慶恩的女兒免賠確定。邢泰釗看過諸慶恩留下的資料,「他這個人最重視的是名譽,以我辦刑案多年的經驗判斷,如果沒有此案,他不會那麼早過世。」2018年,邢泰釗擔任臺北地檢署檢察長,因偵辦翁茂鍾所涉嫌的「應華炒股案」,派出檢察官到臺南搜索翁茂鍾住處,查扣了自1996年至2013年留下的27本筆記。翁茂鍾為了經營、盤點人脈,將自己與司法官員見面、飲宴及送禮的日期,乃至花費多少錢,都寫得一清二楚。辦案人員將這些飲宴紀錄與諸慶恩案的搜索、起訴、裁判的時間軸相互勾稽,逐漸看見背後綿密的關係。當年,《鏡週刊》揭發時任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有「法官中的法官」之稱的石木欽,與翁茂鍾長期不當往來,並曝光那多本筆記。許多涉及翁茂鍾官司的法官、檢察官及調查官,都赫然出現在飯局名單裡。隨著法務部與高檢署重啟全面徹查,最後有多達數十名司法與檢調高層被認定有違失行為,其中多位情節重大者,更被移送監察院審查、遭到彈劾。受訪的資深司法記者仍記得當年情景,石木欽案牽連大量司法公務員,被稱為「臺灣最大司法醜聞」,正是邢泰釗擔任臺北地檢署檢察長任內,一路堅持追查的。然而平反並不順利。2021年,第一次聲請再審,遭法院駁回。2023年,邢泰釗任檢察總長期間,最高檢察署提起非常上訴成功,高檢署才取得第二次再審的機會。2025年,高等法院開始再審,高檢署撤回22年前的上訴,諸慶恩的一審無罪判決終於確定。受訪的資深司法記者認為,諸慶恩案最能看出邢泰釗與一般官僚不同的地方,「很多法律人都覺得,人已經死了,案子也就到此為止。但他一直不肯放掉,儘管面對非常多的阻礙。可見他是勇於突破傳統的檢察官,也很有承擔。」說起此次平反,邢泰釗反而把功勞歸於後來承審案件的年輕法官:「後來的法官要推翻司法前輩的判斷,會承受很大的內部壓力。他們願意摒除人情障礙,依證據和法律處理,需要道德勇氣。」諸慶恩的妻子得知結果後說:「今天的我終於可以挺直腰桿,大聲對女兒說:你們爸爸的人格尊嚴不容冤屈,他值得尊敬。」邢泰釗卸任檢察總長前三天,又針對高雄劉志明殺害退休女教師案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原已將死刑改判無期徒刑確定,他卻認為,無差別殺人造成的社會恐懼,以及被害人家屬終身承受的傷害,不容輕視。「大家常要求家屬原諒,接受修復式司法,但很多原諒是心不甘、情不願。嘴上說原諒,晚上睡覺還是會流淚。你叫他放下,哪有那麼簡單?」邢泰釗曾在〈偵查之藝〉中寫道,從相驗屍體開始,檢察官與被害人、被告便「互成生命的一部分」;被害人家屬的悲泣,午夜夢迴仍會縈繞耳際。他還寫到,作家林文月歷時六年譯完《源氏物語》後,擲筆時感受到千年前的作者紫式部終於離去,既滿足又淒涼。有時案件偵查終結,邢泰釗也有這種感覺:不必所有人理解,被害人家屬如能瞭解,也就夠了。他曾撰文自許,要以「明是非之目」,來「凝望深淵」。深淵的盡頭,有時是現代人的孤獨。他談到2025年犯下無差別殺人案的張文,犯案前,已與父母、朋友斷絕往來,幾乎完全孤立,「他就是不想活了,死之前還要找人陪葬。」「現在的人不快樂。去旅行、拍照片,回來還是空虛。人還是要回到家庭,回到手足鄉親之間友善的關心。夜深人靜時,縱使自由,但無人關心,還是會感到寂寞。」他認為檢察官的工作心理壓力大,如何維持身、心、靈的健康,避免職業傷害,除了自己要注意調適外,機關也應投入資源配合因應,可惜目前並沒有整套的身心保健機制。邢泰釗一直以為自己睡眠很好,卸任後醫師卻告訴他,他的睡眠淺眠佔了很大比例。「壓力會在無形中侵蝕健康,不要過度逞強。」他看過一位優秀的檢察官,因爲健康因素,逐漸失去正常作息,白天不敢進辦公室,等所有人下班後,才在深夜回辦公室處理案件。最後不得不停職、離開司法界,大家都感到惋惜。檢察官在辦案時的敏銳與執著,回到家,就得全收拾起來。問他檢察官的凡事懷疑、事事偵測的習性,會否也無意中用在自己的孩子身上?「水至清則無魚,察見淵魚者不祥。你把小孩看得太透,小孩不會快樂。做父母有時候要糊里糊塗地愛小孩才好。」他過去工作忙碌,女兒年幼時,對她的補償就是休假日帶她到臺北101的Page One書店,「那是她的童年,也是我的中年。她看她的恐怖故事、鬼怪童書,我也看我的,最後負責全部結帳。」有時女兒買了恐怖故事自己讀了太害怕,便趕緊交給他保管。後來Page One結束,他悵然若失。多年後,女兒也已在美國工作生活,「我問她那些書要不要丟掉,她急著說不能丟,說那些都是絕版書。」他臉上浮現欣慰之情,看起來他自己更捨不得那段時光,不像是真的要丟書,倒像是藉此向女兒探詢心意。年輕時,邢泰釗曾反覆閱讀一本基督教靈修書《荒漠甘泉》。每次讀不到十分鐘,他就把書闔上。「我覺得這本書怎麼都是廢話,實在看不下去。」後來,他在法務部到立法院接受質詢、等待預算審查,現場不能離開,也不方便處理公務,便把《荒漠甘泉》帶去讀。「有一天我忽然讀懂,整本書就在談一件事:知止。人碰到困難,腎上腺素一來,就想趕快做什麼補救,常常是過度反應。知道什麼時候停下來,也是一種智慧。」到了後來,他常提醒年輕檢察官:「小智惟謀,大智知止。辦案要謙遜、謹慎,不要用自己有限的智慧,輕率衡量複雜的人和事。」訪談結束,攝影器材收起來時,桌上仍攤著兩本的《聊齋》。他說自己收藏有六種版本,曾比較過各版差異。隨後,他把書一本本收回袋中,揹上左肩右肩,站了起來。問他要不要幫忙叫車,他婉謝:「今天運動量不夠,我想去附近走一走。」後來電話補訪,才問起他那天下午去了哪裡。他說,去花市逛逛,「世界已經夠黑白了,有些繽紛的花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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