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過比正常人更加活出自我,在這個世界的法則下,在不被這個社會接受的範疇中。」
當然,我也很好奇她是在什麼樣的環境下造就如此性格,還是跟我一樣是真正背負本能衝動行走在這個是世界上的?
是的,包裹我的作為跟思想,所有一切都可以用「兇惡」來概括。我是被農夫所救的蛇,最後我不會給予對方任何回報,只會用我的利牙跟劇毒殺死對方,甚至嘲笑自己的救命恩人根本不該對一頭冷血動物伸出援手。
「傳說,看見紅兔的人,就可以得到幸福喔!」她如此說著。
單論用「愛」來定義「幸福」這樣的詞彙實在太過狹義,可是,我不否認幸福感是有可能產生「愛」的。
我相信她也不會完全將目前兩人之間相處的幸福,完全歸類於這是建立在以「愛」為前提之下的延伸吧?
所以我有時候會不由自主的思考,所謂世俗所稱的「幸福」與「愛情」,是否在兩人世界中缺一不可就無法攜手走下去?還是擁有其中一點,就可以完全忽視掉另一面其實殘缺不堪又逐步瓦解的事實?
我們並不特別,在需要在人海中彼此為特別的存在才能產生共鳴,而能找到跟自己心靈契合的人又是多麼難能可貴,現實也證說明世界是殘酷無比到根本不會有神存在的可能。
然後我們相遇了,然後所謂幸福的定義到底又是什麼?然後不被世俗所接受的思想跟行為是我們的獨特,但卻又無法光明正大的走在陽光底下。
我們彼此相擁在情愛與幸福中歡愉,為了生存下去,我們必須苟且偷生在名為自由的牢籠中。
「利用手掌的按壓跟指尖的觸彈,能讓我了解到眼前的肉塊究竟能讓我愉悅到什麼程度,無論是對身體、心理還是舌尖都是如此。」
幸福到底是無止盡的幻想,還是逃離現實的撫慰?
妳笑著,在那陣火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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