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利男的齊頭式政治正確😏
配偶同意權刪除的消息公開後,男人想要精神上、法律上的墮胎。
也就是說,他們認為女人既然是已婚或未婚都能自主決定墮胎或生下的話,他們也想要有決定想不想要小孩、要不要負責。
我認為這是一種非常好笑的思維邏輯,因為男人沒辦法懷孕,那沒辦法懷孕何來墮胎權之說呢?
男人在懷孕和墮胎上都無緣,屬於被動地位。
那麼他們就不能在這方面跟女人平等。
女人屬於在傳宗接代方面佔據更重要位置的角色,所以有更多的權利。
男人則是被動,不用付出很多。
所以我認為,如果想要精神上、法律上的墮胎,是不合理、也不該有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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