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镜文学百万影视小说大奖征件公告

第四届镜文学百万影视小说大奖征件公告

一人独得,首奖奖金100万! 得奖作品享有出书及影视化优先权本届新增【人气奖】!最获会员期待、敲碗的作品,可获得奖金1万元现在就动笔,2023年10月开放收件!■ 目的:为挖掘更多适合影视改编的华文创作,并开发具国际市场性的IP,【镜文学百万影视小说大奖】在评选阶段特别注重参赛作品具备的影视化特质,以挖掘华文地区具备影视化市场潜力的长篇小说。■ 奖项:   首奖一名,奖金100万元,奖座一座、镜文学签约作品资格   评审奖一名,奖金70万元,奖座一座、镜文学签约作品资格   人气奖四名,奖金1万元。人气奖详细办法请见【人气奖票选办法】说明。         一、 得奖者可获得镜文学签约作品资格与奖金(得奖签约作品实际签约内容由镜文学与得奖人双方合议)。若得奖者放弃签约作品资格即视同放弃奖金。      二、 得奖作品可获得镜文学签约作品影视化优先权及作品全版权推广销售优先。      三、 评审奖得奖作品可获得镜文学签约作品资格外,并将由镜文学再转授权予财团法人客家公共传播基金会3年电影开发权。      四、 参赛作品如未达水准,得奖名单可从缺;评审团有权视实际投稿状况,调整奖项数目与奖金分配。      五、 奖金提拨时间:完成作品签约后之90天内支付。(主办单位将依中华民国政府相关法令及规定办理税金代扣,海外得奖者亦同。得奖者需于奖项揭晓后10个工作天内缴纳个人与汇款帐户资料)■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23/10/5(四)~2024/4/30(二)23:59 台北标准时间(GMT+8)■ 报名办法:      一、 请至第四届百万影视小说大奖线上报名系统(https://millionnovel.mirrorfiction.com/)(开放报名后开启)完整填写个人资料和作品资料,并上传完整作品档案(须以镜文学会员登入)。      二、 上传报名作品时,必须提供:作品名称1,000字以内之故事大纲作品内容20%(约2万~3.5万字)。完整作品档案(需以word档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      三、 完成报名后,参赛者可于报名期间登入报名系统确认报名状况:显示待审核者代表已完成报名作品上传,请等待主办单位审核。显示审核通过者代表已成功完成报名,但若在通过审核后重新上传作品(包含作品大纲及完整作品)则须等待主办单位再次审核。显示审核未通过者,请见报名系统内未通过审核原因说明,或至报名联络信箱查看未通过审核原因。      四、 如遇无法上传作品档案之情形,请洽询E-mail:millionnovel@mirrorfiction.com      五、 报名系统将于2024/5/1 00:00关闭报名功能,届时将无法针对报名作品进行任何修改。请尽早完成作品报名审核流程,避免无法于报名功能关闭前无法完成报名作品修正或补件,影响自身参赛权益。      六、 本活动一律以报名系统最终上传作品版本为准,请勿寄送纸本作品。■ 参赛资格:      一、 所有华文文学创作者(不限地区、不限国籍,惟需注册为镜文学平台会员)。      二、 作品类型与字数:类型举凡爱情、动作、推理、奇幻、惊悚、科幻、寓言皆可,以易于改编成影视作品,例如角色及场景设定、故事情节等主轴明确清晰者,为评分的重要依据,字数10万至15万字(以Microsoft word软体字数统计为准,含标点符号,可含正负1,000字之误差)。      三、 参赛作品限个人独立创作,不接受2人或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      四、 限未曾与任何实体或虚拟媒体或平台缔约、授权、出版、销售的作品,方能参赛。      五、 参赛作品不得或曾经在网路平台(网站、部落格、BBS)或平面媒体发表达全文50%以上字数之篇幅。所有参赛者需拥有参赛作品完整著作权及其他形式之相关著作、衍生著作、系列作之完整著作权,不得侵害他人相关权益。      六、 参赛者须保证参赛作品自报名成功后至最终得奖名单公布前,不得参加任何形式(包含但不限于世界各地机关团体、公益或非公益性质、有偿或无偿等)之补助、奖励或竞赛。亦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进行参赛作品之衍生利用。      七、 若参赛作品报名前已存在其他形式之相关著作(包含但不限于短篇小说、剧本、短长纲等)及衍生著作(包含但不限于漫画等)、系列作(包含但不限于同世界观架构创作、番外篇等),报名后视为参赛者同意以参赛作品及前述相关著作全数权利参加竞赛(惟相关著作不列入计分),且奖金包含参赛作品及前述相关著作全数权利之专属授权。      八、 参赛作品在进入初审阶段,皆需参与“人气奖”票选,并揭露作品名称、作品书封、作品大纲、作品内容20%,和参赛者的镜文学会员昵称、简介等镜文学作者页资讯。      九、 镜文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员工不得报名本届活动。■ 参赛报名即视为同意下列事项:       一、 投稿参赛得奖作品(包含上述“参赛资格”第七点所述之其他形式之相关著作及衍生著作)之著作财产权:得奖者同意永久专属授权镜文学,包含但不限于重制、改作、公开传输、编辑、出版、公开展示、公开上映、公开播送、数位化或其他商业用途等目的利用,不须另行支付任何费用,除书籍出版版税由双方另行协议。      二、 所有上传之参赛作品(包含文字、图档等)请确保著作权为参赛者所有,若有发现剽窃他人作品之争议,主办单位有权将参赛作品删除。此外,若如因参赛者参赛作品侵害第三人权利或违反法令,致本公司受第三人追偿或主管机关处分时,参赛者应赔偿本公司所产生之一切损失及费用。      三、 参赛作品若违反或不符本次征件相关规定,或于本次征件得奖名单公布前全文公开或出版、授权等,或曾于其他任何活动获奖,经举发确认有其事实,主办单位有权立刻取消参赛资格,且若为得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已提拨之奖金。以下作品将视为违反或不符本征件相关规定:包含性、残忍描写的作品,却未标注为18禁侵犯第三者著作权或其他权利、利益,又或者有侵犯第三者著作权或其他权利、利益的作品(包含戏仿、模仿、二创形式)之虞的作品毁谤中伤其他特定他人或作品者使用AI工具进行创作的作品违反本次征件活动办法的作品      四、 于参赛期间(自报名成功后至最终得奖名单公布前)参赛者不得将参赛作品为全文公开,且不得将参赛作品及包含“参赛资格”第七点所述之其他形式之相关著作及衍生著作为授权、出版、销售或其他利用等。      五、 参赛作品经初审通过后,即成为“人气奖”票选活动候选名单,报名提供之参赛作品名称、作品书封、大纲和作品20%内容(约2万~3.5万字)由主办单位上传至镜文学官方网站及镜文学APP,参赛者的镜文学会员昵称、会员简介等作者页资讯亦会与作品页同步露出,以供会员读者进行阅读和投票。      六、 镜文学提供奖金概以得奖者提供之资料为准,若有任何之错误或更改致无法送达或领取,视同放弃得奖权益,并自负损失之责,与镜文学无涉。      七、 参赛者于报名完成,成功、正确回复个人资讯后,视同已了解并同意本次征件各项办法及同意镜文学搜集其个人资料。      八、 经报名征件成功,即表示同意本活动办法之所有规定。      九、 因本次征件活动各项办法所生之任何争议,双方同意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并以本公司所在地之法律为准据法。■ 评选办法:       一、 评审作业:由镜文学团队与各领域专业人士组成各阶段评审团,分初审、复审、决审进行评选。      二、 主办单位随时保留解释及修订比赛规则的权利,并对比赛结果拥有最终决定权。■ “人气奖”票选办法:      一、 候选作品:通过本届初审的作品,将自动纳入候选名单。      二、 投票期间:初审名单出炉后开放网路票选,2024年8月~9月。主办单位有权依征件情况调整时程。      三、 投票办法:              1. 投票需为已验证信箱之镜文学注册会员,登入会员方能进行投票。              2. 每位会员每日登入可获得5张票,每个作品每日只能投一票,当日取得票数如未使用完毕即于隔日失效。              3. 票选期间以双周为单位计算,分为4期,每期独立计算票数。              4. 各期获得票数最高的作品,即为该期人气奖得奖作品,可获得奖金1万元。各期人气奖于每一期结束后公布。              5. 凡前期已获得人气奖之作品,不再列入候选名单。              6. 每期将举办抽奖,参与投票的会员读者有机会获得各项好礼。              7. 为保持本活动的公正性,如有发现不当灌票之情形,经查属实,主办单位有权对该作品参赛资格、票数统计进行处置。              8. 严禁参赛者在投票期间以各种利益交换形式、图利会员以拉抬票数,如有违反,主办单位有权迳行取消其候选资格。      四、 人气奖的举办与第四届【镜文学百万影视小说大奖】评选结果无关。■ 得奖名单揭晓与颁奖:       一、 得奖名单揭晓:评选结果将于2024/12月底前在镜文学官网公告。      二、 颁奖典礼:2024/12月底前颁奖。主办单位有权依征件情况调整时程。■ 本次征件活动各项办法若有未尽事宜,主办单位有权随时修正,并公布于镜文学官方网站和镜文学APP。活动如因故无法进行时,主办单位保有修改、变更或暂停活动之权利。■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洽询E-mail:millionnovel@mirrorfiction.comTel:(02)6633-3529 百万影视小说大奖小组■ 主办单位:镜文学股份有限公司|协办单位:财团法人客家公共传播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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